1月6日,市住房城鄉建委發佈消息稱,市城市提升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前印發《重慶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社區服務提升項目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管理辦法》針對我市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的計劃、資金、設計、實施、驗收等全流程管理作出規定,精簡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程審批事項和環節,加速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推進實施,是國內省級層面首個出台的針對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的管理辦法。
項目計劃方面,《管理辦法》要求,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本轄區發展改革、財政、規劃自然資源等部門組織編制年度計劃任務及項目清單,報經區縣政府同意後,分別報市住房城鄉建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備案;因區域等原因確需調整的,須經區縣政府同意後,報市住房城鄉建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備案,項目調整不得影響年度計劃任務的完成。
項目資金方面,各區縣應結合項目實際建立改造資金政府與居民、社會力量合理共擔機制,統籌整合涉及老舊小區的各類專項資金;各區縣在申報和使用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中央預算內投資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時,應嚴格按照各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做好兩類資金的銜接,但同一小區的相同改造內容不得同時申請使用兩類中央補助資金。
項目設計方面,《管理辦法》明確了設計分類原則和分級專家評審制度。老舊小區改造項目按照階段分為方案設計和施工圖,按照項目規模和特點分為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市住房城鄉建委負責組織重點項目方案設計專家評審,區縣住房城鄉建委負責組織轄區一般項目方案設計專家評審和重點項目方案設計初審。
項目實施方面,《管理辦法》重點明確了優化項目立項、用地預審和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等環節的審批措施,精簡了審批事項和環節,為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注入“推進劑”。
項目驗收方面,《管理辦法》提出,各區縣政府或授權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牽頭組織,由建設單位會同相關部門、參建單位、居民代表等進行竣工聯合驗收;不涉及結構變動或建築面積增加的項目,只需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竣工聯合驗收意見作為竣工驗收依據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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